9月3日,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李兴锋在2021年服贸会“数字金融体系建设与数字金融安全”论坛上表示,近年来技术滥用引发了监管套利等问题,损害公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科技伦理建设已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成为新时期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金融业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当下科技伦理突出问题,锚定服务实体经济、普惠百姓民生的伦理坐标,加快制定金融领域科技伦理标准规则、行动指南和自律公约,建立伦理审查、信息披露等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李兴锋指出,当前金融服务渠道在数字技术推动下正在加速脱离实体媒介,金融消费者通过非接触式服务方式获取便捷多样的金融产品已经成为常态,这导致用户资金和敏感信息更多地暴露在网络虚拟空间之中,使消费者成为电信欺诈、网络攻击的直接对象,网络安全潜在的风险影响面和危害性进一步扩大。
对此,金融业要加强数字渠道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运用安全隔离区、多因素身份认证、交易安全锁等手段筑牢金融交易的安全关口,依托监管科技持续监测数字渠道的业务流量、服务质量和消耗资源等运行状况,防范网络攻击风险从前端数字渠道向后台业务系统传导,确保金融业务稳定高效运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李兴锋认为,如何保障算法的安全应用已成为数字时代的世界性难题。金融业要加强智能算法的金融应用安全管理,提升算法风险的动态感知和穿透式分析能力,通过临界测试、仿真模拟、参数调优等方式不断优化算法的精准性和性能,主动披露算法的运行逻辑和潜在风险,确保算法的可解释性、可把握性、可审计性,夯实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基座。
“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数据工作划定红线、明确原则、提供遵循,对过度收集滥用个人信息、违规处理用户数据等顽疾下了一剂猛药。”李兴锋说,这要求金融业要提高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意识,增强金融领域数据应用的安全性与合规性。
在管理上,要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治理和安全管理体系,探索多元化的数据共享与权属判定机制,在充分授权的前提下依法合规使用个人金融信息,提升数据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在技术上,既要利用加密存储、去标识化、身份认证等“老办法”严防数据泄露、篡改和不当使用,更要应用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联盟链等“新方法”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不动价值动,构筑支撑跨机构、跨市场、跨领域数据安全共享的科技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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