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补血”利好传来!
此次《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四条:
一是允许证券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二是为证券公司发行减记债等其他债券品种预留空间;
三是统一法规适用。将规定中机构投资者定义统一至《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将次级债券销售相关要求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四是增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作为上位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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