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钱江晚报6月29日报道,近日,温州乐清市的一处别墅因为擅自改变防空地下室结构进行装修,最终赔付332.86万元。这也是乐清市检察院因人防工程遭到破坏而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涉案房主是乐清某公司,一连买了几套独栋别墅,并大面积占用地下室面积供其自行规划设计,打算修建成经营场所。而这一举动,无疑对人防工程造成了破坏。
4月22日,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两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6万元。5月19日,乐清市人防主管部门向某公司发出索赔通知书,要求某公司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支付人民防空工程赔偿款332.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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