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实习生 贺觉渊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18日联合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较大幅度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新增资金分配测算时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
《通知》明确,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较大幅度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新增资金分配测算时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要继续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在分配资金时结合实际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给予倾斜支持。省级扶贫、财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市县将提前下达的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地方各级安排的扶贫资金及时分解落实到项目上,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的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扶贫项目。
《通知》要求,各省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在现有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内,研究制定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脱贫攻坚的支持政策。具体政策措施由省级扶贫、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一是重点向产业项目倾斜,结合实际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解决“卖难”问题。二是强化就业支持,适当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组织稳定贫困人口就业岗位。三是按现有支持渠道及时落实好针对性帮扶措施,全力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强调,要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对因疫情致贫急需实施的项目,对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脱贫攻坚政策的项目,对有利于增加贫困户收入的项目,优先入库,优先安排资金支持。
此外,《通知》还对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保障年度扶贫项目实施等提出了工作要求。各省要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和项目管理水平,助力受疫情影响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声明:证券时报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