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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在线,浙江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在7月2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了文章《清廉传家惠久远 家风不正遗祸患》,介绍了多起浙江省查处家风不正典型案例。其中,浙江省纪委监委在“家庭成员齐上阵,家风失守全家腐”段落中以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晓千案为例:刘晓千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涉及其妻子、儿子、岳父,乃至未婚儿媳等多人,是典型的家族式腐败。
刘晓千担任建设局长后,纵容其妻子、儿子等家庭成员利用自己的职务或职务影响参与违纪违法活动,捞取不正当经济利益。通过妻子收取相关企业4笔贿赂,共计204.61万元;通过岳父收受某公司190万元贿款,并将其中30万转给儿子及其未婚妻使用;要求聘任其儿子就业的某置业公司负责人予以照顾,儿子不上班照样领取工资26.4万余元;打招呼为未婚儿媳介绍并承接设计、装饰工程等。全家上下齐“努力”,腐败雪球越滚越大,最终收受的钱物,只能是罪恶的“化身”、犯罪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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